镇政办发〔2010〕年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做好2010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我县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动物防疫工作是畜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事关农民增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我县的部分地区发生了猪高热综合症疫情,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当前,正值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国际国内重大动物疫情时有发生。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重大动物疫情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4字方针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层层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认识、领导、技术三到位”、“经费、物资、责任三落实”,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夯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有力进行,促进农民增收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目标,严把质量,按时完成春防工作任务
(一)时间安排:今年春防工作从3月10 日开始至4月20 日全面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3月10 日至3月18 日为准备阶段,县、乡、村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动员,安排部署,开展技术培训,组织、调运、分发防疫物资器械;3月19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免疫挂标阶段,全面开展免疫挂标工作;4月1日至4月10日为查漏补针,完善档案阶段,逐级上报工作总结、请验报告及有关表册,并对“四不打”牲畜和新添槽牲畜实行补针补标;4月11日至4月20日为县、市、省检查验收阶段,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二)免疫重点: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为重点,同时全面抓好布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大场大户和养殖小区必须实行程序化免疫。
(三)质量要求:畜禽免疫率、挂标率、建档率、检疫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猪、牛、羊、鸡因病死亡率分别在控制在3%、1%、1%、8%以下。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城区、乡镇政府驻地及人口密度地区采取广播电视、宣传车、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省市动物防疫有关规定、动物疫病防控基本知识等,每个乡镇要保证刷写固定标语20条以上、办板报3期以上、群众会每村至少1次。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依法防疫、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培训,严把质量。加强防疫员管理,强化技术培训,严把疫苗运输、贮藏、稀释、剂量、注射五道关,做到消毒严、部位准、剂量足,一畜一针、一畜一标、一畜一档,免疫率、挂标率和建档率全部达到百分之百。在落实防疫责任区的同时,每个乡镇要抓两个动物防疫示范村(点),推动防疫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搞好监测,掌握主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强化种畜禽场、养殖密集区、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疫情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疫情观察报告员作用,密切监视疫情动态,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必须立即按规定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等行为。
(四)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政府主导、业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打总体战,才能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开展。畜牧部门要发挥组织、实施和督导作用,负责防疫物资、器械、疫苗的筹备、调运、发放以及防疫人员培训,协调各相关部门对防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验收。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职能,加大防疫监督和检疫工作力度,抓防推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切实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动物防疫经费、防疫员工资及免疫死亡补偿经费足额到位。卫生部门要与畜牧部门互通情况,坚决阻断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并落实好动物防疫人员的自身保护措施。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禁未经检疫和证件不全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商贸部门要切实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禁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入场屠宰,严禁未经检疫的肉品出场销售。广播电视局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报道。监察局要加大对防疫工作中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助、密切配合,确保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春防期间,继续推行乡镇自查、全县联查、省市抽查的办法,实行自查补针补救、联查责任追究、抽查结果自负的四级督促机制。春防工作结束后,县上将派出考核验收工作组,对各乡镇春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将动物防疫指标列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严格按照《镇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未按时完成春防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春防工作顺利进行。
动物防疫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要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免疫挂标和督导检查工作。二要认真落实行政技术双轨责任制和防疫责任追究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切实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三要落实好村级防疫员和防疫劳力,落实好防疫员报酬,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推进防疫工作由季节性向常年性、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不断提高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畜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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