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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镇高速公路(镇安段)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http://www.zazf.gov.cn     2009-7-17 16:00:11

为了提高西镇高速公路(镇安段)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西镇高速公路平安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最短时间内恢复道路交通。

二、适用范围

西镇高速公路镇安段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11人以上受伤的;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同时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3、发生恶性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

4、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3小时以上的;

5、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造成人畜伤害或大面积环境污染的。

三、处置原则

1、坚持在镇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配合协助的原则。

2、坚持管制交通,分流车辆,优先抢救伤员、疏导群众,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则。

3、坚持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尽量缩短交通管制时间,减少滞留车辆的原则。

四、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设立西镇高速公路镇安段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镇高速公路大队,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一)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镇安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西镇高速公路支队领导

副总指挥:镇安县公安局局长

          西镇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

    员:镇安县政府办、应急办、公安局、财政局、人劳局、民政局、卫生局、交通局、县委宣传部、安监局、信访局、支高办、交警大队,回龙镇、永乐镇、青铜关镇人民政府,西镇高速公路大队、西镇分公司路政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

1、分析、研判事故发生的规模及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制定处置救援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3、召开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处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4、现场指挥、协调、督导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检查处置救援方案执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综合调度及后勤保障组

    长: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镇安县政府办、应急办、县委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信访局、支高办,西镇高速公路大队、西镇分公司路政大队。

    责:

1】调集应急救援人员,筹备应急救援物资;

2】上报事故信息,发布新闻报道;

3做好上级领导、新闻记者接待和应急救援人员食宿工作;

4做好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现场勘查调查组

    长:西镇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镇高速公路大队、镇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所。

    责:

1】抢救伤员,控制肇事人员;

2】勘查事故现场,提取物证、音像资料;

3】调查当事人、目击证人,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4】施救肇事车辆,清理事故现场;

5】分析事故形成原因,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交通管制组

    长:西镇高速公路大队主管副大队长

成员单位:西镇高速公路大队、西镇分公司路政大队、镇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所。

    :

1】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制方案,实施交通管制;

2】参与抢救伤员,维护快速运送伤员秩序;

3】按照现场勘查组确定的现场范围,设置警戒,清理无关人员,确保现场勘查不受干扰;

4】对逃逸车辆、人员实施设卡拦截或追逃;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护组

    长:镇安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镇安县县级各医院、事故发生地各卫生院。

    责:

1】制定伤员抢救、运送方案;

2】参与现场伤员急救,运送途中监护;

3】实行危重伤员会诊或转院治疗制度,尽力抢救,力争不出现新的死亡。

5、善后安置组

    长:镇安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西镇高速公路大队,镇安县人劳局、财政局、安监局、信访局、交警大队。

    责:

1】负责死者善后调解事宜,及时妥善处理尸体;

2】负责受害者家属思想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局势稳定。

五、事故报告与救援程序启动

1、西镇高速公路大队接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核实情况,9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商洛市交警支队、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的情况;车、物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长、分管县长,同时应通知公安、安监、交警大队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目击人必须立即报警、通知医疗急救机构,并严格保护现场、保护财物,采取必要措施救治伤员,维护现场秩序。

2、交通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划定警戒区,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500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指定专人负责警戒,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雾、雪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500时,需从距来车方向1000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对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车辆、物品的,须做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救护车辆不足时,启用警车或征用过往车辆协助运送伤员到医疗急救机构。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5、在事故处置应急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八、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西镇高速公路大队针对发生在西镇高速公路镇安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修订。

2、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西镇高速公路镇安段沿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本行业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4、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5、本预案由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镇高速公路大队负责解释。

6、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预案2009715印发(镇政办发〔20097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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