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08年6月13日镇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刘家钊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梅光显同志任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高继祥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沈晓君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刘建民同志任县科技局局长;
马明星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
陈新喜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王晓红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杨明军同志任县监察局局长;
刘 钢同志任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少隆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顺进同志任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詹道友同志任县农业局局长;
张本智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
朱和平同志任县水利水土保持局局长;
贾定安同志任县交通局局长;
姚元魁同志任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王忠毅同志任县卫生局局长;
汤洪新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因强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胡发卿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解振顺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吴绩才同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马建华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戴来成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马明星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杨明军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