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镇安县人民政府二00八年一月十三日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丁仕升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正科,试用期一年);
陈鸿宾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万成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本杰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齐平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承印同志任县水利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连善成同志兼任县水利水土保持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倪红菊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茂平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刚全同志任县烤烟生产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郑自君同志任县木王林场副场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张勋同志任县木王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王祥坤同志任县板栗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德斌同志任县板栗产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祖平同志任县种子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宋学文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夏义新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涛同志任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健同志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齐承立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樊开宝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吕学军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回县公安局待分配工作;
汪思志同志县板栗产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兴斌同志县蔬菜产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