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4日)
镇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84件,其中涉及道路交通方面的25件,文教卫生方面的10件,农林水牧方面的13件,电力通讯方面的10件,城镇建设方面的11件,财税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8件。我们根据《镇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报告》中的具体要求,实行政府领导主管、工作部门承办、政府督查室督办的办法,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县政府系统的24个工作部门予以办理。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大事来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落实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截止7月13日已办理82件,并书面答复了各位代表,尚有2件还没正式答复代表(其中商务办1件、信访局1件),办结率达到97.62%。
一、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一)经过政府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已解决落实或正在解决落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1件,占办理总数的25%,主要涉及扶贫村建设、道路交通建设、集镇建设和少数民族干部使用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愿望和要求。由于政府各承办单位十分重视,措施有力,认真办理,解决了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如: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高峰镇代表团王福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启动西口回族镇扶贫重点村的建议”,县扶贫开发局极为重视,接到代表建议后,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深入到西口回族镇与代表面商,征求代表意见后,将西口回族镇的联兴村列入2006年扶贫重点村的启动计划,代表的这一建议得到很好的落实。
又如: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高峰镇代表团闪小平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提拔和重用”的提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非常重视,接到代表建议后,立即安排人员搞好调查摸底。通过调查统计,全县现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 20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 76名;县级领导 1人,副科级以上领导27人;党政群机关81人,事企业单位123人。这些少数民族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了“今后在分配招干名额和市、县党校培训干部上,都应对少数民族划出一定比例名额”。2005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考中,破格录用了少数民族代理教师石晶。2002年至今,全县共录用7名少数民族干部,占总录用人数的3.3%此 其中5人安排在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今后还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大胆地提拔和使用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于部,同时还要积极培养一支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的少数民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适应民族地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再如县级机关、结子乡代表团陈因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基础公益设施保护力度的建议”,县市政局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立即成立了市政管理中队。重点加强对市政设施、建筑工地和广告的管理,白天加强巡查监管,夜间实行不定期的巡查,严厉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虹化桥栏杆、前街行道树、迎宾路护栏、西环路桥栏杆等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以此来提高市民自觉维护市政设施的意识。同时他们对虹化山公园、东来角景点、河南路和文卫路休闲长廊安排专人管理,按时清扫,维护公益设施,保证了市民休闲和娱乐环境的清洁卫生。设立了市政设施举报电话,并在迎宾路、文卫路建立了2个联络点,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从多方面营造良好的保护城市公益场所和公益设施的氛围。
还有米粮镇、大坪镇、灵龙乡代表团兰德汉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请求解决大坪集镇硬化问题的建议”,县城建局对代表的建议和意见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亲临大坪镇,协助大坪镇政府做好施工方案的制定、编制工程预算并安排规划人员进行测量、放线。同时,该局还从物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截止目前已投入水泥100吨,价值达3万余元。他们这一做法,代表非常满意。
(二)目前正在设法解决落实或正在积极争取立项,逐步解决落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3件,占办理总数的63.1%,主要是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移动通讯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落实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有些项目还需要上报审批,需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如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高峰镇代表团,米粮镇、大坪镇、灵龙乡代表团等7个代表团的樊海峰、张达荣等80多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关坪河乡通乡油路建设的建议”、“关于请求解决户表路油路建设的问题”等提案,县交通局收到代表建议后,积极想办法,把这些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地方交通设施问题作为他们工作的重点,分别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进行勘测,并根据我县实际分别跑省入市,积极争取列入“十一五”规划,做好立项前的准备工作。
又如木王镇、达仁镇、余师乡、杨泗乡代表团,米粮镇、大坪镇、灵龙乡代表团瑚成显、汤长效等2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及时解决农村移动通讯的建议”、“关于请求新建龙湾三义中国移动机站的建议”,县移动公司积极行动,挑选了一批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认真走访,搞好调查,并做好新建机站的预算,上报商洛市移动公司网络部,并搞好与市公司的沟通、衔接和协调,争取市移动公司早日立项,以解决代表提出的我县农村通讯不畅的问题。
(三)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落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件,占办理总数的11.9%。主要是涉及村组干部待遇、乡镇公务员住房补贴等方面内容。如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高峰镇代表团刘仁信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提高村级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暂时也难以让代表如愿。税费改革以后,村、组干部工资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发放标准有政策规定,要求村干部工资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县人均纯收入。省财政在计算村级支出时,按每村10000元标准计算,我县实际的村级支出平均每村在11000元。2005年在财政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对村干部报酬每人每月增加10元,组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元。目前的标准已高于省上计算标准。对于村组干部工资待遇,待我县财政状况好转后,将逐步解决。
再如铁厂镇、张家乡、关坪河乡代表团朱益林等代表提出“关于请求解决乡镇公务员、职员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的建议”,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推行住房货币化制度改革的一种措施,目的在于打破政策性住房的弊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3)33号文件和镇安县人民政府镇政发(1999)40号文件精神,推行住房公积金的范围是城镇干部职工。同时,根据陕政发(2003)33号文件规定,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基本原则为分别决策,分级负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市政府关于工资统发改革的通知,现行县乡财政不变,乡镇所属的相关支出继续由乡镇财政负担,所以乡镇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需要乡镇自己解决。
二、办理工作中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通过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履行代表权利,充分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和信任。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尊重代表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摆正公仆位置,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把服务于民的宗旨贯彻到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树立勤政、廉洁、爱民的政府形象。各承办单位以此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了扎实有效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柳宪军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确保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今年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办理情况,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同志亲自抓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各位分管县长在工作中,随时掌握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二是部门领导重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如扶贫开发局在办理“启动西口回族镇扶贫重点村的建议”的建议过程中,副局长李宏奎带领股室负责人深入实地进行走访,面对面的解决问题,使代表的建议及时得到解决落实。公安局为了办理落实好代表的建议,王保华局长亲临代表所在地调查走访,深得代表满意。城建局在办理落实“米粮街道硬化”的建议的过程中,副局长谢毅几次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保证了代表建议的落实。
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注重办理质量。为保证办理质量,避免走过场,我们将办理工作作为检验部门工作作风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政府领导定期询问办理情况,亲自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办理,有效地促进了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室的督办协调职能,扎实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工作作为政府抓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定专人督查此项工作。今年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共印发督办件40多份,电话催办70多次,上门督办20余次。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督办通报》的阵地作用,先后编发专项督办通报4期,及时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通报评比。对政府各部门答复意见实行“两审”定稿制,即部门领导审查后,再送政府办领导审核把关,然后向代表回复。对个别部门的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不具体、办理质量不高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进行办理答复。
四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为了使办理工作更趋制度化、规范化、格式化,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镇安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对人大代表建议的交办、承办、办理、答复、走访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避免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过程中的盲目性。同时,我们在向承办单位转交代表建议时,把答复文件的式样作为转办通知的附件发给各承办单位,保证了承办单位的答复文件有了统一的格式要求。在交办会上对办理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硬性规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两走访”、“三审核”、“四落实”,即部门主要领导是办理代表建议的第一责任人;“两走访”是办理前和答复后要派专人走访代表,未走访的,一律视为办理不合格,必须重新办理答复;“三审核”是承办单位的答复文件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政府办领导审核、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答复代表;“四落实”是要落实包抓领导、落实专职办理人员、落实办理责任、落实办理措施。
三、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后一步改进措施
今年我们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中,尽管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办理方法有所改进,办理速度、办理质量比过去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没按时限要求办理。按办理时限要求,6月9日前要完成办理任务并向代表做好答复工作,可是到目前为止,仍有2件代表建议还没向代表书面答复,其中商务办1件、信访局1件。由于这些部门领导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致使办理进度迟缓,没有按规定的时限办理答复代表。二是个别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书面答复中语言不够规范,有敷衍了事的现象。三是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解决落实不够,特别是一些涉及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代表提了多次,仍没有得到解决落实,挫伤了代表的积极性。四是承办单位走访代表不够全面,与代表见面沟通做得不够。今年我们要求承办单位要做到“两走访”,可是部分承办单位连一次走访也没做到。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解决落实的机制;二是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已经答复代表但代表仍不满意的,我们将列为后几个月承办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促进办理落实;三是要求各承办单位搞好回访,征求代表的意见,力争让代表的满意率达到100%。
通过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我们感受颇深,人民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是具体事由的反映,更重要的是对人民政府的信任和期盼。我们决心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努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措施,克难求进,为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